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首次对特定行业(电解铝行业)下发绿电消费比例要求,其中,山东绿电消费比例要求最低,为21%,四川、云南、青海绿电消费比例要求为70%。特定行业(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2024年只监测不考核。
《通知》明确了2024年、2025年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责任权重。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以实际消纳的物理量核算,当年没有完成的,按年转移至下一年。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4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3年实际执行情况。冀北、蒙西、青海、甘肃等地区要切实采取措施提升消纳能力,强化监测预警,保障新能源消纳利用处于合理水平。
与2023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相比,2024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大幅提高,其中,黑龙江、河南、海南提高7%及以上,吉林、湖南、甘肃提高6%及以上。以2023年各省的用电量为基础,由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提高带来的绿电消费量增加,其中,山东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风电、光伏、生物质),预期将提高300亿千瓦时以上。河南、江苏、内蒙古、河北预期将各提高200亿千瓦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