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年度分析报告(2022)
2021 年,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和各派出机构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化许可、深化信用、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探索创新信用监管、实践“互联网+监管”方面取得新的进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在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为系统反映 2021 年度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工作成果,资质中心梳理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成效,分析了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持证企业的分布与发展,通过持证企业许可信息分析了市场主体业务类型、装机规模、经济性质等方面特征与变化,编制形成《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年度分析报告(2022)》(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告展现了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创新许可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效果明显。作为推动证照分离和简化审批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许可事项无差别、同标准“一网通办”和“一网通查”的基础上,2021 年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以“三减”措施实现“三零”成效,制度成本有效降低,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从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2021 年底,全国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的发电、输电、供电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数量累计达 3196家,占当期办理业务总量的 41%。 持证发电企业数量稳健增长,输电、供电企业数量保持稳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数量较快增长。截至 2021 年底,全国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企业共有 15722 家,其中,持证发电企业 12825 家,较 2020 年增加 1110 个,增长率为 9%;持证输电企业 40 家,较 2020 年无变化;持证供电企业 2857 家,较 2020年减少 15 家。全国持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共有 31609家,较 2020 年增加 6079 家,增长率为 24%,新增持证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 87%。 市场主体结构与规模变化各具特色,新能源成为发电装机增长的主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综合能力稳步提升。持证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为 2067237MW,其中 1000MW 以上的企业占持证发电企业总数的 4%,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 49%,与 2020 年相当。持证可再生能源企业装机占比快速提高,新增持证风电、太阳能装机容量 74803MW,已超过火电新增装机容量(57023MW),占持证企业全年新增总装机容量的近 50%,许可管理有效促进发电行业持续转型升级。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等级分布看,四级企业占比最大,达 60%。承装、承修、承试 3 个许可类别间的业务关联性较强,同时持有 3 个类别许可的企业占比达到 86%,占比进一步提高。 增量配电业务许可工作稳步推进,超期服役机组许可管理工作持续加强。2021 年,新增持证增量配电项目 36 个,全部为试点项目。截至 2021 年底,增量配电业务累计取证数量为 213 个,其中,试点项目 191 个,占比 90%;试点外项目 22 个,占比 10%。第一批至第五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合计 459 个,取证试点项目占比达 42%。2021 年,各派出机构对超期服役机组分类施策,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能耗要求的机组,经安全评估后,准予延续运行,充分发挥其经济性优势;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排放、运行参数不达标的机组及时注销许可证。
河南2024年年度交易成交电量2046.5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18.5%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2024年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24﹞18号)安排,近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圆满完成2024年度市场化交易组织工作。据悉,共计87家售电公司与61家发电企业达成交易,成交电量204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5%,占河南全年市场化交易规模的86%以上,充分发挥了中长期交易保供电压舱石作用。
甘肃进一步加强省内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衔接 建立偏差损益回收和补偿机制
近日甘肃省工信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衔接的通知》,称为做好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衔接,更好发挥中长期合同“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鼓励发电企业合力签订中长期合同,决定在2022年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补充建立现货市场结算与发电侧中长期交易相关联的偏差损益回收和补偿机制。
政策解读:配额大幅收紧或对碳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方案”),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新方案在大幅收紧配额的同时,还设置了履约豁免机制和灵活机制,体现了新方案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同时也兼顾到当前能源保供和发电企业经营困难等情况,为配额缺口较大的企业提供了纾困机制。
浙江省电力条例(草案):对存量工商业电力用户 逐步实施负荷可中断能力改造
近日,《浙江省电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公平、独立、规范、高效的电力交易机构,引导电力市场主体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供电企业应当提高电网智能和储能水平,增强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自建、租赁、购买储能解决自身调节能力不足问题。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体系构建研究及应用
燃料成本占煤电企业总成本的70%左右,是发电企业成本控制的核心,煤价对煤电企业经营效益影响最为关键。国内现有的煤炭价格指数多反映产地或交易环节价格趋势,在指数设计规范、数据质量等方面存在不足,基本全部反映卖方和贸易商心理价格;煤电企业缺乏有行业影响力的电煤采购价格指数,市场话语权偏弱甚至丧失,给发电企业燃料采购和成本控制造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为真实反映电煤市场价格水平及趋势,2017年,应国家发改委领导要求,及各发电集团强烈呼吁,中电联牵头组织国内主要发电集团,组织开展了电煤采购价格指数体系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 本课题在对国内外现行煤炭价格指数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电煤采购特点,聚焦管理创新和应用实际,研究形成了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四个方案”,构建指数“三个体系”,实现了“一个目标”。“四个方案”即形成了CECI沿海指数、采购经理人指数、进口指数、曹妃甸指数四个指数的编制方案。“三个体系”及覆盖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反映历史价格和价格预期两种维度、具有周指数和日指数两种表现方式的指数体系,CECI指数编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组、CECI指数编制办公室“三组一办”的指数建设管理体系,电厂数据报送人、集团数据审核人、CECI指数编制办数据编制人三级指数样本采样和审核体系。“一个目标”是CECI研究成果广泛应用、实现管理创新的价值目标。 本课题创建的CECI指数是国内外首个反映电煤发电侧价格的指数,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完善了国内煤炭价格指数构成。 本课题聚焦下水煤,以CECI沿海指数为核心,建立了包含采购经理人、进口指数和曹妃甸指数的覆盖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反映历史价格和价格预期两种维度、具有周指数和日指数两种表现方式的指数体系。形成的CECI指数体系完备,代表性强,参考意义大。 该课题在研究与应用过程中克服其他指数多包含询盘、报盘等尚未成交的单方报价信息的弊端,坚持基于电力企业真实成交的大数据样本,并在国内首次完全采用交易量数据构建量、价结合的指数计算模型,更科学编制CECI指数,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市场价格整体水平,减少人为干扰操作空间。 该研究成果每周(日)定期发布,已经在政府、行业、企业各层面得到广泛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CECI指数连续3年被国家发改委纳入年度电煤长协定价体系;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将CECI指数作为月度合同价格参考;发电企业也将CECI指数作为内部结算或招标采购的价格依据,以及市场跟踪、燃料管理的重要参考指标。
2019年12月期《电力标准快讯》总第30期
《电力标准快讯》由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和电力行业输配电技术协作网牵头主办,由中能国研(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承办。本刊汇集国内、国际行业标准信息,旨在搭建标准从业人员经验交流平台,提高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行业标准化良性发展。2014年底,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与电力行业输配电技术协作网研究决定,微信公众订阅号《电力标准快讯》与2015年编辑出版《电力标准快讯》双月刊同期推出。同年2月第一期电力标准快讯创刊号推出,该刊推出后迅速得到电力各相关标委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五大发电企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积极响应。 “传播资讯•传递价值•传承发展”——以精选资讯立身、以创造价值立本、以促进电力发展立意,是《电力标准快讯》创办的初衷和理念。我们怀揣着一颗为电力行业搭建标准信息沟通交流平台,推动电力标准宣传,建立便捷的标准化工作者沟通渠道的初心。在行业同仁的共同推进下,在《电力标准快讯》编辑部全体同仁的努力下,《电力标准快讯》定能成为电力行业标准发展的助推力量,成为“更全面、更精彩、更有效、更精准”的专业参考信息平台与刊物!
国内首张绿色电力消费凭证正式发放
4月26日上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政府部门和发电集团、电力用户代表等市场主体的共同见证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向北京冬奥组委正式颁发国内首张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同批发放的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共计168个,对应绿色电量10317万千瓦时,涉及9家电力用户、25家新能源发电企业。
南方区域绿电交易首次面向电网代购电中小企业用户 今年首批交易超300万度
4月13日,南方区域2022年度首批绿色电力认购交易在广东、海南两省正式开展,本次交易主要面向电网代购电的中小型企业用户以及不享受补贴政策的新能源发电企业。8家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方式达成绿色电力交易意向约327万千瓦时,绿色电力环境溢价平均约3分/千瓦时。
抽水蓄能发电企业档案分类导则